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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秦始皇遺詔真偽:一封信,毀滅了一個王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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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觀古往今來有關遺詔的種種事情,可以用一句話來加以總結:所謂的遺詔問題,都是活人借死人的口說話,體現的都是活人的利益。死人說得好,活人接著說;死人沒有說,活人代他說;死人說得不好,活人修改重新說。有關秦始皇遺詔的問題,千百年來,不斷地被提起,也不斷地被質疑。秦始皇臨終前真的留下了遺詔嗎?這個遺詔真的被趙高等人掉了包,秦帝國真的因為這個被掉了包的遺詔而亡了國嗎?我們不妨來考察考察。
秦始皇三十七年七月,巡遊天下的始皇帝在芝罘(今山東煙台)乘船射殺了大魚以後,沿海西行,踏上了歸返咸陽的回程。車駕一行抵達平原津,始皇帝突然染病。卜卦的結果,有北方的山鬼作祟。始皇帝緊急派遣心腹大臣蒙毅前往代縣(今河北蔚縣)一帶,替代自己去祭祀名山大神,祈求消災除病。
車駕渡過黃河抵達沙丘平台時,始皇帝病情急遽惡化,不得不停駐下來。始皇帝預感不祥,緊急在病榻前口授遺詔,安排後事。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始皇帝遺詔,又是一樁聚訟紛紜的歷史疑案。這件事,《史記 ·秦始皇本紀》是這樣記載的:至平原津而病。始皇惡言死,群臣莫敢言死事。上病益甚,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:“與喪會咸陽而葬。”
這就是古代史記載的問題,關係帝國命運的如此大事,寥寥數語,而且語焉不詳。這封後來被稱為遺詔的“賜公子扶蘇璽書”,竟然只有七個字“與喪會咸陽而葬”。從上面這段紀事的字面上,我們只知道始皇帝身前厭惡談死,也沒有人敢在他面前談有關死的事情。他一直懷著不死的期望,不懈地與死神搏鬥,他對身後的事情,長期沒有明確的交代。不過,在生命的最後時刻,他終於認輸,向死神低頭,不得不承認自己的死期來臨。他從不死的幻想中省悟過來,決定安排自己的後事。他將後事託付給長子扶蘇,詔令扶蘇從上郡回到咸陽,主持喪葬等一切事宜。
始皇帝口授遺詔時,幼子胡亥是唯一在身邊的兒子,也是他有意立為繼承人的愛子。然而,事到臨頭,在最後的決定關頭,他並沒有將後事交代給近在身邊的胡亥,而是交代給了遠在上郡的扶蘇。對於這件捨近求遠的事情,我們只能作這樣的解釋:經過十個月的親自考察,始皇帝最終認為胡亥不適合做自己的繼承人,他從扶蘇搖擺到胡亥的心,又從胡亥擺回到了扶蘇。
始皇帝口授遺詔時,在場有三位重要人物,胡亥、李斯和趙高。我們已經談到過,胡亥本來是沒有政治能力也沒有政治野心的年輕人,他坦然接受父親的決定,沒有多餘的遐想。但是,胡亥的老師趙高卻另有想法。當時,趙高的官職是中車府令兼行璽符令事,始皇帝的遺詔筆錄下來以後,要由他加蓋皇帝璽印,封口送出。他扣留了遺詔,說動胡亥和丞相李斯,銷毀了遺詔的原本,另外偽造了一份新的遺詔,詔令長子扶蘇自殺,立幼子胡亥為繼承人。這件事,史稱“沙丘之謀”。
沙丘之謀的關鍵,正是遺詔問題。始皇帝臨終之前真的留有遺詔嗎?這個遺詔究竟寫了些什麼內容?這個遺詔真的先被趙高扣留,後來被掉包了嗎?
這個有關始皇帝遺詔的問題,千百年來,不斷地被提起,也不斷地被質疑。實際上,不僅限於始皇帝的遺詔,在整個中國歷史上,遺詔就是一個不斷地出現而又始終說不清的複雜問題。為什麼這樣說呢?所謂遺詔,因為是先帝的臨終之言,留言人已經死去,死無對證;接受遺詔的人,往往只有先帝臨終前圍繞在病榻邊的寥寥數人,他們都是深深捲入政治旋渦中心的樞要人物,當然會根據自己的利益處置先帝遺留的種種問題,也包括所謂的遺詔問題。那麼,這些人將如何處理遺詔問題呢?
從歷代的事例來看,所謂遺詔問題,大體有三種情況:一,本無遺詔,後來出現的所謂遺詔,是由處理臨終事宜的人,根據自己的意願製作出來的。據我們現在所知,明代的遺詔多是如此。二,本有遺詔,遺詔的內容也符合處理臨終事宜的人的利益,於是遺詔被宣揚,被執行。漢武帝死前託付幼子與霍光等人的事情,應當屬於這一類。三,本有遺詔,但是,其內容不合於處理臨終事宜的人的利益,於是遺詔被銷毀隱瞞,再偽造出一個新的來。那麼,始皇帝的遺詔問題,究竟應當屬哪一類呢?我們不妨根據上述三種情況來作一個判斷。
看來,秦始皇的遺詔問題屬於第三類。《史記》的處理是比較合於史事和情理的。突然死亡的始皇帝臨終前匆匆留言,將後事託付與長子扶蘇,由於筆錄下來的遺言已經被銷毀,所以只留下一句意向性的證言:“與喪會咸陽而葬。”與,參與。喪,喪禮。會,會合。扶蘇是長子,他參與喪事就是主持喪葬儀式。秦始皇死在鉅鹿郡沙丘,遺體將運回咸陽,扶蘇在上郡,所以召回他到咸陽,與靈柩會合,為父親送終。
這句意向性的證言究竟是誰留下的,我們已經無法知道了。不過,始皇帝賜書扶甦的重大政治意義,當事人之一的趙高曾經作過一個比較明確的解釋,這個解釋見於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,文中敘述趙高扣留了始皇帝的遺詔以後,直接來見胡亥說:“上崩,無詔封王諸子而獨賜長子書。長子至,即立為皇帝,而子無尺寸之地,為之奈何?”
這句話說:“皇上過世,沒有詔書封賜諸位王子,只有一封書信單獨賜予長子扶蘇,長子扶蘇到了咸陽以後,當即立為皇帝,而公子您則連尺寸的封土都沒有,如此一來您怎麼辦?”趙高所說的“賜長子書”就是被銷毀的遺詔,內容儘管不清,扶蘇將由此即位成為皇帝的事情卻是明白無誤的。通觀古往今來有關遺詔的種種事情,可以用一句話來加以總結:所謂的遺詔問題,都是活人借死人的口說話,體現的都是活人的利益。死人說得好,活人接著說;死人沒有說,活人代他說;死人說得不好,活人修改重新說。
我常常感嘆,古往今來,歷史在變化,人性卻沒有改變。類似的政治舞台,不時上演著類似的政治劇目。公元1976年,中國的政治舞台上,再一次上演了真假遺詔的鬧劇。毛主席的臨終遺言,究竟是“你辦事,我放心”,還是“按既定方針辦”,一時竟然成為政局的焦點。其間的道理和歷史教訓,值得我們深刻的反省和思考。
秦始皇三十七年七月,巡遊天下的始皇帝在芝罘(今山東煙台)乘船射殺了大魚以後,沿海西行,踏上了歸返咸陽的回程。車駕一行抵達平原津,始皇帝突然染病。卜卦的結果,有北方的山鬼作祟。始皇帝緊急派遣心腹大臣蒙毅前往代縣(今河北蔚縣)一帶,替代自己去祭祀名山大神,祈求消災除病。
車駕渡過黃河抵達沙丘平台時,始皇帝病情急遽惡化,不得不停駐下來。始皇帝預感不祥,緊急在病榻前口授遺詔,安排後事。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始皇帝遺詔,又是一樁聚訟紛紜的歷史疑案。這件事,《史記 ·秦始皇本紀》是這樣記載的:至平原津而病。始皇惡言死,群臣莫敢言死事。上病益甚,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:“與喪會咸陽而葬。”
這就是古代史記載的問題,關係帝國命運的如此大事,寥寥數語,而且語焉不詳。這封後來被稱為遺詔的“賜公子扶蘇璽書”,竟然只有七個字“與喪會咸陽而葬”。從上面這段紀事的字面上,我們只知道始皇帝身前厭惡談死,也沒有人敢在他面前談有關死的事情。他一直懷著不死的期望,不懈地與死神搏鬥,他對身後的事情,長期沒有明確的交代。不過,在生命的最後時刻,他終於認輸,向死神低頭,不得不承認自己的死期來臨。他從不死的幻想中省悟過來,決定安排自己的後事。他將後事託付給長子扶蘇,詔令扶蘇從上郡回到咸陽,主持喪葬等一切事宜。
始皇帝口授遺詔時,幼子胡亥是唯一在身邊的兒子,也是他有意立為繼承人的愛子。然而,事到臨頭,在最後的決定關頭,他並沒有將後事交代給近在身邊的胡亥,而是交代給了遠在上郡的扶蘇。對於這件捨近求遠的事情,我們只能作這樣的解釋:經過十個月的親自考察,始皇帝最終認為胡亥不適合做自己的繼承人,他從扶蘇搖擺到胡亥的心,又從胡亥擺回到了扶蘇。
始皇帝口授遺詔時,在場有三位重要人物,胡亥、李斯和趙高。我們已經談到過,胡亥本來是沒有政治能力也沒有政治野心的年輕人,他坦然接受父親的決定,沒有多餘的遐想。但是,胡亥的老師趙高卻另有想法。當時,趙高的官職是中車府令兼行璽符令事,始皇帝的遺詔筆錄下來以後,要由他加蓋皇帝璽印,封口送出。他扣留了遺詔,說動胡亥和丞相李斯,銷毀了遺詔的原本,另外偽造了一份新的遺詔,詔令長子扶蘇自殺,立幼子胡亥為繼承人。這件事,史稱“沙丘之謀”。
沙丘之謀的關鍵,正是遺詔問題。始皇帝臨終之前真的留有遺詔嗎?這個遺詔究竟寫了些什麼內容?這個遺詔真的先被趙高扣留,後來被掉包了嗎?
這個有關始皇帝遺詔的問題,千百年來,不斷地被提起,也不斷地被質疑。實際上,不僅限於始皇帝的遺詔,在整個中國歷史上,遺詔就是一個不斷地出現而又始終說不清的複雜問題。為什麼這樣說呢?所謂遺詔,因為是先帝的臨終之言,留言人已經死去,死無對證;接受遺詔的人,往往只有先帝臨終前圍繞在病榻邊的寥寥數人,他們都是深深捲入政治旋渦中心的樞要人物,當然會根據自己的利益處置先帝遺留的種種問題,也包括所謂的遺詔問題。那麼,這些人將如何處理遺詔問題呢?
從歷代的事例來看,所謂遺詔問題,大體有三種情況:一,本無遺詔,後來出現的所謂遺詔,是由處理臨終事宜的人,根據自己的意願製作出來的。據我們現在所知,明代的遺詔多是如此。二,本有遺詔,遺詔的內容也符合處理臨終事宜的人的利益,於是遺詔被宣揚,被執行。漢武帝死前託付幼子與霍光等人的事情,應當屬於這一類。三,本有遺詔,但是,其內容不合於處理臨終事宜的人的利益,於是遺詔被銷毀隱瞞,再偽造出一個新的來。那麼,始皇帝的遺詔問題,究竟應當屬哪一類呢?我們不妨根據上述三種情況來作一個判斷。
看來,秦始皇的遺詔問題屬於第三類。《史記》的處理是比較合於史事和情理的。突然死亡的始皇帝臨終前匆匆留言,將後事託付與長子扶蘇,由於筆錄下來的遺言已經被銷毀,所以只留下一句意向性的證言:“與喪會咸陽而葬。”與,參與。喪,喪禮。會,會合。扶蘇是長子,他參與喪事就是主持喪葬儀式。秦始皇死在鉅鹿郡沙丘,遺體將運回咸陽,扶蘇在上郡,所以召回他到咸陽,與靈柩會合,為父親送終。
這句意向性的證言究竟是誰留下的,我們已經無法知道了。不過,始皇帝賜書扶甦的重大政治意義,當事人之一的趙高曾經作過一個比較明確的解釋,這個解釋見於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,文中敘述趙高扣留了始皇帝的遺詔以後,直接來見胡亥說:“上崩,無詔封王諸子而獨賜長子書。長子至,即立為皇帝,而子無尺寸之地,為之奈何?”
這句話說:“皇上過世,沒有詔書封賜諸位王子,只有一封書信單獨賜予長子扶蘇,長子扶蘇到了咸陽以後,當即立為皇帝,而公子您則連尺寸的封土都沒有,如此一來您怎麼辦?”趙高所說的“賜長子書”就是被銷毀的遺詔,內容儘管不清,扶蘇將由此即位成為皇帝的事情卻是明白無誤的。通觀古往今來有關遺詔的種種事情,可以用一句話來加以總結:所謂的遺詔問題,都是活人借死人的口說話,體現的都是活人的利益。死人說得好,活人接著說;死人沒有說,活人代他說;死人說得不好,活人修改重新說。
我常常感嘆,古往今來,歷史在變化,人性卻沒有改變。類似的政治舞台,不時上演著類似的政治劇目。公元1976年,中國的政治舞台上,再一次上演了真假遺詔的鬧劇。毛主席的臨終遺言,究竟是“你辦事,我放心”,還是“按既定方針辦”,一時竟然成為政局的焦點。其間的道理和歷史教訓,值得我們深刻的反省和思考。